孙伯密律师亲办案例
荣某某故意杀人罪
来源:孙伯密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9-21
浏览量:1363


荣某某故意杀人罪 ”案

一、案例基本信息

案例类型:    刑事

业务类别:   诉讼

法院判决时间:  2019  年   8    月   9  日

法院名称:   霸州市人民法院

代理律师姓名:  孙伯密

二、案例正文采集

【案情简介】荣某某因不堪忍受其丈夫多次家暴,通过网络联系刘某某等,预谋杀死其丈夫。

【代理意见】1,本案因为家庭矛盾产生,依法应当从轻。2、本案属于犯罪预备,且与被害人达成谅解。3、被害人有过错。

【判决结果】   一审判决荣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。

【裁判文书】(2019)冀1081刑初94号

【案例评析】作为第一被告,判处刑期比第二、三被告还要轻,第二被告判处一年二个月、第三被告判处一年六个月。)

【结语和建议】

结语:本案通过律师认真的工作,与被害人达成谅解。且因律师介入的本案时间较早,通过与办案机关的积极沟通,在检察院的起诉状中的多项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给与认定,被告人又当庭认罪,为本案的取得较好的结果打下了基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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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孙伯密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10*********6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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